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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见音书院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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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上岗的必备证书。任何人士如果想要从事教育行业,具备教师证则是基本要求。若没有持有证书,是不被允许从事教学的,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近日就有考生来问,那么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粤秀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为大家解答。

广东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一般来说,广东教师资格证书无论遗失或损毁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从事教师行业有很大的影响,为此如果考生存在这样的情况的话,理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并附登报声明原件。“遗失声明”的内容需要按照相关指示刊登,否则不予受理。如有不明白的,建议电话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二、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以上便是关于广东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解决方法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如果考生存在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原发证单位提出补办申请,避免耽误后续的工作。如考生对教师资格考试还有疑问,欢迎点击下方咨询在线老师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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