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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教师资格证考试作文评分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寄颜予念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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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考生反映,虽然已经学习了很多写作技巧,自己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章写作,但是对于判断自己的文章是好文还是劣文依然是不得而知。近日就有考生来问,那么惠州教师资格证考试作文评判标准是什么?粤秀教育为大家解答。

惠州教师资格证考试作文一般按照一类文、二类文、三类文、四类文、五类文来进行评分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一类文(50-41)

要求: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切、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字迹工整。

二、二类文(40-31)

要求: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迹清楚。

三、三类文(30-21)

要求:基本符合题意、中心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四、四类文(20-10)

要求:偏离题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没什么内容、感情虚假、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

五、五类文(10-0)

要求:没有写完作文、立意严重偏题、字迹难以辨认、写背好的范文。

以上便是关于惠州教师资格证考试作文评分标准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考生可以根据评分标准,对比自己的备考时作文水准。若未难达到好文的标准,建议考生调整写作方向和写作素材重新收集。如考生对幼儿教师资格证面试还有疑问,欢迎点击下方咨询在线老师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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