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红叶剑客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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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师资格申请人:
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23年9月2至4日(上午8:45-11:45,下午14:15-17:15)。
二、领证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1楼大堂。
三、领证注意事项:
1.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请在体温正常且14天内未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前提下、戴口罩前来领取证件。
2.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打印)。
3.妊娠期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的人员,需在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且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凭体检合格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
4.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书样式可参考附件2)。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6.已经申请证书快递到付的申请人,证书将于9月10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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