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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对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南宁市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37人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南宁市职改办(通讯地址:南宁市友爱南路16-3号202室)。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高级评委会成员及我办职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职改办(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区人社厅南楼5楼511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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