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粤秀教育 > 职业教育 > 建筑工程 > 正文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部分地区停考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只考浙大 150

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部分省份陆续发布了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暂停举行的通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特对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暂停省份进行汇总,方便大家查看。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部分地区停考

2023环评停考省份

省份 考试时间
吉林 暂停举行
北京 暂停举行
河北 暂停举行
辽宁 暂停举行
江西 暂停举行
青海 暂停举行
天津 暂停举行
上海 暂停举行
新疆 暂停举行
安徽黄山 暂停举行
新疆兵团 暂停举行
*长表格,可以单独横向滚动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相关文章
学习热线
4008-128-711
申请报名

立即申请报名,提升你的学历

  • 姓名

  • 电话*

  • 报读学校

  • 报读专业

立即报名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www.yuexiuedu.com/zhiye/wp-includes/script-loader.php on line 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