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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部分省份陆续发布了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暂停举行的通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特对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暂停省份进行汇总,方便大家查看。

2023环评停考省份
| 省份 | 考试时间 |
|---|---|
| 吉林 | 暂停举行 |
| 北京 | 暂停举行 |
| 河北 | 暂停举行 |
| 辽宁 | 暂停举行 |
| 江西 | 暂停举行 |
| 青海 | 暂停举行 |
| 天津 | 暂停举行 |
| 上海 | 暂停举行 |
| 新疆 | 暂停举行 |
| 安徽黄山 | 暂停举行 |
| 新疆兵团 | 暂停举行 |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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