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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悲酥清风 58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经研究,学校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后简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论文评阅与写作的进展情况,于2023年11月25日前自主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认真完成答辩工作。

二、答辩方案

原则上,此次答辩工作须在校内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23〕10号)文件要求线下完成。特殊情况下,培养单位需提交报告至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内容答辩工作方案(试行)》线上完成。此次答辩工作中同一个答辩小组内的研究生要采取同一种答辩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答辩审批。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各导师组汇总名单、制定此次答辩工作安排报送至所属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审定后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在学院官网上公告答辩工作安排(附件3),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答辩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答辩无效。如有特殊情况要在线上完成答辩工作的,还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远程内容答辩工作方案。

(二)培训学习。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导师组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内容答辩工作方案(试行)》,把握答辩工作要求和程序,确保组织的答辩工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守正尽责。答辩委员会必须根据不同学位类别,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把关,认真听取答辩人汇报,对于学位论文的格式和研究范式存疑应及时告知答辩人,在无记名投票环节公平公正作出决议,维护学位声誉。

(四)记录整理。学位申请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学位申请表中的学位委员会审核意见表一页暂不用填写,线上答辩的还要按照要求收集整理远程内容答辩电子档案。特别说明,下半年各培养单位仍需向学校提交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因此,学位申请表的填写要求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布置。

(五)落实答辩后强制修改。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需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详见附件7)。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学位信息上报和学位申请档案材料整理等学位授予相关事宜,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如有特殊问题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联系学位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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